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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勘察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勘察设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勘察设计高评委”),由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负责本市勘察设计领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 今年勘察设计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重点是: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聚焦“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加快城市更新和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建筑品质、城市能级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聚焦智能建造、集成新一代数字技术,提升产业链前端的勘察设计水平和整体建造能力及建造质量,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评审专业范围 市勘察设计高评委下设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市政设计、岩土工程、建筑技术研究、建筑技术经济管理8个专业学科组,申报专业范围如下: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4、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后,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职称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职称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的6月30日(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非就业状态、单位未缴纳社保、灵活就业等自由职业者、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技术总结或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结合本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两篇及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 (3)技术工作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或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等的相关佐证材料。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含本人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3人)撰写专业论文两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须独立撰写,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提交的论文应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受理; (4)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之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凡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受理; 3、作为主要作者(前3名)撰写并正式出版过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分别不少于90学时)。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公需科目课程将不再区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照培训方式,公需科目课程分为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目录范围内的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均可计入公需科目学时。本年度公需科目考核周期为2022年至2026年,累计应完成90学时。 2、专业科目。请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知识更新平台”(https://jjrc.jjrc.zjw.sh.gov.cn/zsgxpt/)进行“用户注册”,完成个人信息填报——选择“勘察设计”课程——完成费用缴纳——开始课程学习。2022年至2025年在“勘察设计专业继续教育网(http://www.sptce.cn/)”所学课时可以合并计算。本年度专业科目考核周期为2022年至2026年,累计应完成90学时。 (六)关于破格 1、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可通过“直通车”进行申报,具体应先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受理窗口申请,取得资格后,再申报高级工程师。 2、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七)其他事项 1、取得工程师职称并聘任工程师岗位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高级职称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2、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的,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与专业工作内容相关的专著。 3、为促进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衔接,对符合沪人社专〔2020〕459号文件规定的,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或区人社部门盖章)。 6、按照国家规定,中央在沪单位、外省市驻沪机构的人员,不参加本市地方职称评审。如本系统没有评审机构、确需委托本市评审高级职称的,可先由在沪单位(或驻沪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商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再由在沪单位(或驻沪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一般为省部级)人力资源部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本市不受理个人委托)。 7、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申报者应如实准备相关材料,并签署个人承诺证明,申报者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予以核实并盖章。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职称的,取消评审资格,已取得职称的,取消评审结果,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8、在网上申报截止日之前,须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上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不填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材料受理点将不受理申报材料。 9、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试。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试,面试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试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试范围内。 10、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同时,也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11、凡未按“网上填报注意事项-高级”的要求上传材料的,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上海市工程系列勘察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