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冶金高评委,或高评委),负责本市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今年评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强化人才评价赋能,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破除“四唯”倾向。引导冶金技术人员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以解决“卡脖子”技术及复杂工程问题为导向,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推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转型升级。

  二、评审专业范围

  冶金高评委下设8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1、钢铁冶金学科组:包括从事电炉、转炉、高炉冶炼、氢冶金、转底炉、浇铸、连续铸造、冶金工艺研究和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2、压力加工学科组:包括从事金属轧制(板、带、丝、管及各类型材)、孔型设计及加工、轧前轧后处理、涂镀工艺、成形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3、冶金机械学科组:包括从事与冶金机械研发制造、机械设备检修技术、工业检测技术(机械类)、机械力学行为分析、机械仿真分析技术、承压类设备检验检测技术、起重运输设备、能源动力环保设备(侧重机械及材料方向)、液压传动及润滑设备、气动传动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4、冶金电气自动化学科组:包括工厂供配电,自备电厂发电,交直流传动,过程控制自动化与模型,检测仪器仪表,电气控制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5、冶金新材料学科组:包括从事冶金新材料、新工艺、新钢种的研究、开发及金属材料热处理、焊接、化学分析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6、冶金热能与环保学科组:包括从事冶金工厂的热工设备、燃烧装置、余热利用装置、炉窑设计、节能减排、能源高效利用、冶金新能源,以及工厂三废治理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工业生态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7、烧结与采(选)矿学科组:包括从事选矿、采矿、烧结、球团及矿井建设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8、冶金工程技术学科组:包括从事冶金工厂建设和技术改造,钢结构工程,工业厂房维护,冶金交通设施建设,物流管理,冶金副产品转化建材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工程师专业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4、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5、对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后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的,一般须先转评工程师职称,并被聘任工程技术岗位满一年。

  6、对已取得符合沪人社专[2020]459号文件认可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受聘工程师、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

  7、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8、破格申报

  (1)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需申请“直通车”的,应先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受理窗口申请,取得资格后,再申报高级工程师。

  (2)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①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②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9、受聘工程师任职资历计算至2026年6月30日。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受聘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四)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并受聘工程师期间,本人所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著论文/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受聘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

  (3)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学术论文1篇(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另应结合本人任职工程师期间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并有2位同行专家(与申报人申报专业相同并具备正高级职称)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同行专家评价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发表论文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已刊登,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凡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将不予受理。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北大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可酌情加分。

  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副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论文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为加强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及必要的AIGC内容检测,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六)单位工作考核和公示要求

  近三年业绩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请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前公示,且公示结果为“无异议”。

  (七)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年度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30+60)。具体如下:

  (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21号),公需科目培训一般按照3年为1个周期计算学时,3年内需共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3年)的课程学习,累计应完成90学时。

  (2)专业科目。3年内需累计完成不少于180学时(2022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专业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本年度关于申报冶金专业中、高级职称专业科目培训的有关通知》。

  (3)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持续学习和进行专业传承,申报人员另可提供理工类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或授课记录证明(BWHR系统截屏或其它证明材料),作为量化评价加分项。

 (八)专家面谈要求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在专业学科组推荐评价阶段将开展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答疑工作。答辩安排将通过申报平台短信通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四、申报流程及方法

  (一)个人申报

  1、申报时段

  2026年6月15日0时起至7月14日0时止。

  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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