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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社会文艺工作者: 根据《中国文联关于开展新文艺群体评审工作的实施 意见》《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 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中 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同意,现就2025年度上海市社会文 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申报截止之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有以下情况的,不接受申报: 1.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度拟办理退休手续(包 括弹性退休、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实施渐 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年龄问题影响到职称和职业 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相关的工资待遇等,由本人负责; 2.上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不接受申报。 一年来有重大创 作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的除外,须提供获奖证 书等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详细说明推 荐理由,经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进入评审程序;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坚持“二为”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
精神,崇德尚艺,作风端正。坚守艺术理想,热爱本职工 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 (二)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其中,从事杂技、舞蹈、戏曲 武功等行当的,从事本专业年限相应减少1年。具体要求 详见《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中级)》(附件1)。 (三)破格申报 对资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申报人员, 一般不受理 申报。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艺术专业人 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破格年限不超过1年: 1.个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次及以上; 2.在广播影视、戏剧(曲)等节目(作品)中作为主 要创作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集体奖1次及以上;
4.申报人员在本艺术门类和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 度和影响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积极 参与文艺志愿服务,践行新文艺群体深入群众、深入生活、 扎根基层,经2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各专业技能和业绩要求 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各专业技 能要求须符合《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中级)》 (附件1)。 各专业应有相应数量的创作作品,其中部分专业还应 累积达到一定的演出场次或者展览展示等数量要求。详见 《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业业绩 要求》(附件2)。 请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对应序列。申报序列不 符的,将影响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形式 评审形式采取材料评审、专业答辩、现场业绩展示以及 观摩申报者演出等形式对申报者的综合业务能力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内容要求 (一)《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1. 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
(二)《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 审自荐综合情况表》(附件3) 1.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申 报人须本人签名。
2.申报人须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明确推荐意见加 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 盖公章)等;自由职业者可在“单位推荐意见” 一栏签名。 (三)破格申报材料 破格申报人员,按破格申报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和推 荐意见(由所在单位详细说明是否符合破格条件及破格推 荐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 申报需要的居民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学位证 书等,以及获奖证书、演出合同、演出/展出说明书等,可 以证明本人工作年限及业绩数量条件的材料。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向有关管理部门申领,时限为申报截止日前2年。 五 、申报受理程序和时间、地点、费用等 (一)网上申报时间
评委会的人员,超过申报截至日仍可修改信息并申报,如未 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件,超过申报时间则无法申报)。 (二)网上申报途径 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申报人 登录,先按要求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 进行注册用户
信息,再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通知,点击所要申报的学科组,按照系统要 求填写基本资料及上传材料。 (三)填写申报信息 申报人在注册后,须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 申报信息时,在“是否破格”处要明确是否破格申报。申 报人姓名、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现从事专业、手机号码 等是制作电子职称证书和评审的重要信息,请务必填写准 确(现从事专业务必按实际从事工作详细填写)。 其他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1.《上传照片》《上传证件》栏,提交本人照片和身份 证正反面扫描件。请按系统规定的尺寸和格式提交,确保 清晰可见不变形。 2. 《基本信息》栏,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无填写 内容的写“无”。
4. 《工作经历》栏,填写参自加工作以来的起止年月、 单位及部门、职务(岗位)、职称、证明人等要素。 5.《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获奖情况》
《论文著作》栏,填写自从业以来所取得的相应成绩的对 应内容。 6. 《附件资料》栏,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一个项目 对应一个PDF 文件): (1)《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自荐综合情况表》,本人签字并加盖相关印章后扫描上传; (2)提请破格申报人员的相应材料和推荐意见; (3)申报人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4)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5)申报人所持获奖证书、演出合同、演出/展出说 明书等可以证明本人工作年限及业绩数量条件的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7.申报表格打印。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确 定信息完整,生成打印纸质申报表。
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9.申报对象上报。点击上报,提交评委会审核(未点 击上报的,评委会无法审核)。 (四)材料审核公示 评委会将会同本市职称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 和材料进行审核。进入评审程序前,将申报人的资格初审 情况在上海市文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评审阶段。 (五)纸质材料报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评审进 程查看中查询受理号,申报者需凭受理号在规定时间报送 纸质材料。未通过资格初审则不予分配受理号。 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按照本通知附件4《收件材料目 录》的要求和数量准备, 一律用A4 纸双面打(复)印(勿 装订)。按序整理并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
报送纸质材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1-62483323-129,时间:工作日09:30-11:30, 14:00-16:30 六 、其他 (一)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对伪造、变造学历、资
历、获奖证书、论文,以及提供其他不真实情况的,按相 应规定处理。申报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 (二)持有《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 业技术水平认定证书》的社会文艺工作者,可按本通知确 定的程序、要求,直接申报参加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 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三)本评委会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平台或机构 开展职称评审的代理服务活动。请申报人注意甄别。
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 0 2 5 年 5 月 9 日
下载附件 1.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中级) 2.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专业业绩要求 3.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自荐综合情况表 4.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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